2016年9月29日 星期四

關於原諒

最近對於這個主題不知怎麼的又有了新的體悟。也許是看到了職場後輩的表現,像是坐著時光機回到過去看到了當年的自己,原來自己是這麼不懂人性,老自以為自己跟別人不一樣,結果現在才發現,原來大家都是人,我和所有人一樣都有人性的缺點與美德,差別是比例多寡,而不是有或沒有。

這道理看起來理所當然,類似的觀點也讀了不少,卻花了好久的時間走了好多的路才體悟到。如果有任何人傷害過我,我勢必也傷害過人,不管我自己有沒有發現。甚至,當我捫心自問自己有沒有故意傷害過人,我都無法說我沒有。更糟的是,因為我不是當事人,因此我根本不知道我的行為究竟對那人造成多嚴重的影響。到這裡,我才領悟到了基督教老是要人向天主請求原諒的原因是什麼。

人已經演化成必須群居的生物,為了生存,我們必須仰賴彼此。為了群居,人與人之間難免摩擦互相傷害,但若我們無法對傷害放手,無法原諒對方,就無法群居生活。原諒,是為了生存。任誰都傷害過任何人,如果我們希望對方能夠原諒我們,我們能做的其實就是先原諒別人,承認自己跟其他任何人一樣,有自私愚蠢不顧他人感受的時候,我們與那些傷害我們的人之間,其實沒有自己想像那樣的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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